美國國稅局(IRS)建立了“沖洗交易規則”(Wash-Sale rule),以禁止證券賣方與其配偶將在沖洗交易期間買入的同一證券計入虧損當中。
“沖洗交易期間”的定義為賣出日期之前30天和之後30天,共61天(包括賣出日當天)。如果賬戶持有者在此期間購買了基本相同的證券,其損失的金額將會被添加到新買入股票或證券。
沖洗交易適用於股票(多頭/空頭)與期權、DRIP、當日沖銷等交易。
當您在出售之前或之後30天內虧本賣出或交易股票或證券,其包含以下這些狀況,您將觸發沖洗交易:
購買基本相同的股票或證券;
以完全應稅的交易方式購買基本相同的股票或證券;
購買基本相同的股票或證券的期權;
為您的個人退休賬戶(IRA)或羅斯IRA購買基本相同的股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