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日沖銷交易指在同一交易日內買賣同一證券。當日沖銷通常會在收盤前完成平倉。在現金賬戶中進行當日沖銷交易常會造成Good Faith Violation 違規操作。
紐約證券交易所(NYSE)與美國金融業監管機構(FINRA)修正了對於頻繁進行當日沖銷交易的賬戶融資保證金規定。這些規定適用於所有執行美股交易的 “典型當日沖銷交易者(Pattern Day-Trader)” (此規定亦適用於在海外國際賬戶典型當日沖銷交易者)。當日沖銷交易的條例只適用於融資賬戶。
我們把新的規則中比較重要的部分歸納如下:
"典型當日沖銷交易者"的定義為:任何客戶在連續五個交易日內執行四次或以上當日沖銷交易,且該當日沖銷交易的次數佔這五天內總交易數的6%以上。
任何賬戶如有典型當日沖銷交易的活動,都必須遵守賬戶最低資產金額$25,000美元的規定。賬戶資產少於$25,000美元的"典型當日沖銷交易者"賬戶將不會有"當日沖銷交易購買力(Day Trading Buying Power)"。
賣出前一交易日的持股,並在當天重新購入該股不會被視為當日沖銷交易。
"當日沖銷交易購買力"的計算方式為:前一交易日結束時超過保證金部分資產的四(4)倍。"Time and Tick"的計算方式也會被接受。
若賬戶內產生"當日沖銷交易保證金催繳(Day Trading Call)",賬戶將沒有 "當日沖銷購買力" 並且沒法執行當日沖銷交易。
如果客戶未能在"當日沖銷交易保證金催繳"發生後的五(5)個交易日內補足保證金差額的話,賬戶的"當日沖銷交易購買力"限制在九十(90)天內為超過保證金部分資產的一(1)倍(只能作現金交易),直到差額被補足為止。
為滿足最低資產金額要求或為了補足"當日沖銷交易保證金補繳"差額而存入的資金,在下五(5)個交易日內,皆無法提領。